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1、社会存在
(1)含义。
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是社会实践和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
(2)构成
社会存在主要包括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即生产方式(实践)、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
(3)生产方式(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理由在于:其一,物质生产活动及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人类其他一切活动的首要前提。其二,物质生产活动及生产方式决定着社会的结构、性质和面貌,制约着人们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等全部社会生活。其三,物质生产活动及生产方式的变化发展决定整个社会历史的变化发展,决定社会形态从低级向高级的更替和发展。
(4)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的作用
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不是人类社会的决定性因素,因为它们不能决定社会的性质和社会形态的更替,并且其作用不能脱离社会生产而单独发生作用。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是构成社会的重要因素,它们对社会发展可以发挥加速或延缓的作用。
地理环境是由各种自然条件组成的有机整体,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它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和永恒的条件。当生态系统保持平衡时,人类社会的的发展就得到保障;当生态系统被破坏时,人类就会遭到自然界的惩罚。所以,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当今人类必须面对的课题。
人是社会的主体。人口因素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和重要条件。所以,人口的数量和质量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社会意识
(1)含义
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是社会存在的反映。
(2)构成
社会意识具有复杂的结构,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根据社会意识的主体,可以分为个体意识、群体意识;根据其发展水平,可以分为低级的自发的社会心理和高级的社会意识形式;其中社会意识形式可以进一步分为作为上层建筑的意识形式和非上层建筑的意识形式;作为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又称为社会意识形态、观念上层建筑,主要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在阶级社会中,社会意识形态本质上是占统治阶级的思想文化,反映经济基础,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非上层建筑的意识形式包括语言学、逻辑学以及自然科学等。它不具有阶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