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质民法,即实质意义上的民法
是指所有调整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不仅包括成文的民法典、其他成文的民事法律法规,还包括判例法及相关的习惯法。
例如,我国《民法总则》、《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担保法》、《物权法》及其相关的立法解释及司法解释等。
二、形式民法,即形式意义上的民法
是指一国经立法程序编纂的系统化的法典,仅指成文的以民法典命名的法律规范,如法国的民法典等。
三、我国现在没有形式上的民法,即民法典
随着我国民事立法进程的加快,民法典的编纂已经提上立法日程。 2017《民法总则》已经开始生效,总则即为将来民法典的开篇之作。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作为在民法典中起着提纲挈领和价值统摄作用的未来民法典的第一编,《民法总则》的出台无疑将加快我国民法典的编纂进程,在民法典各编的后续完善工作中,2020年我国将计划出台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