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及简况
(一)学校全称:河北北方学院
(二)学校代码:10092
(三)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留学生教育和继续教育
(四)办学类型:应用型大学
(五)办学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钻石南路 11 号(校本部)
(六)学校简介:
河北北方学院地处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举办地 之一张家口市。集长城草原之灵蕴, 得张垣文化之精髓,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是河北省西北部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省属本科院校。
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9月由张家口医学院、张家口师范专科学校和张家口农业高等专科学校三所省属 高校合并组建而成。张家口医学院的前身是 1945 年建立的晋 察冀白求恩卫生学校, 1982 年 12 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 院校, 定名为张家口医学院;张家口师范专科学校始建于 1950 年;张家口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 1923 年。在近百年的办 学历程中, 学校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 具有较高的教学和科 研水平, 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学 科门类齐全,覆盖了理学、工学、农学、医学、文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历史学和教育学等 11 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医学和农学学科为优势,其它学科交叉融合、相互促 进的发展格局。 现有临床医学、药学、基础医学、食品科学与 工程 4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农业、中医、教育、兽医 5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设置 74 个本科专业, 其中临床医学、中医学、医学 检验技术为传统优势本科专业, 拥有 30 余年本科办学历史; 医学检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方向) 两个专业为华北 地区高校首开和特色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和药学专业为国 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临床医学、中医学等 24 个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建校以来,学校已经为社会培养了 20 余万名毕业生。他们发扬母校的优良传统,扎根基层、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甘于奉献,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突出贡献,成为河北省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同时,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和优秀代表,有的成为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有的成为国内外大学的知名教授或某个领域杰出的科学家,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为学校赢得了荣誉。
二、组织机构
学校设有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务处负责处理专升本招生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河北北方学院教务处网站向社会公布。
招生计划如下:
注: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 2024 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为准。
四、 录取原则
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志愿 的方式, 即考生先行选择报考专业参加考试, 成绩公布后达到 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 按“专业 +院校”模式填报该专业(联考专业)所包含的院校志愿。上线 考生及参加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 生,填报 10 个院校平行志愿。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 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填报 1 个院校志愿。省教育考试院 按照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 考试总成绩实行平行志 愿投档。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 考查结 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由招生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投档到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的最低分为同分的考生全部录取。
如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缺额计划与新增招生计划一并由 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 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五、学费标准
(一)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学费,文科类每生每学年 4600 元,理科类每生每学年 4900 元, 医学类每生每学年 5200 元,艺术体育类每生每学年 8000 元。普通高校本科优势专业可以在基本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 不超过 10%;纳入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学科专业可以在基本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 20%。单独批复学费标准的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二)根据《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明确我 省专接本学生学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1〕933 号) 要求,专升本学生升入本科后,其学费标准按照升入学校当年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收取。
六、学籍学历管理
(一)入学报到及学籍注册
被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应按我校要求持有关证件按时 到校报到。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 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学校将严格按 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有关规定, 认真组织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在新生入校后 3 个月内,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 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 以注册, 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 不予学籍注册。 专升本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不允许转学或转专业。
(二)毕业证书及学历注册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 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学校严格、规范毕业生资格审核,为具备毕业生资格的学生进 行学历电子注册和颁发学历证书,并在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标 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河北北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其他
本章程由河北北方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与国家 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