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北专接本退役士兵政策汇总
报名条件及方法
毕业于河北省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高职)学历且具有河北户籍的 2020 年度退役士兵和退役后在河北省普通高校完成专科(高职)学业的 2021 年普通应届毕业生,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前向毕业学校主管部门提出报名申请,同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佐证材料电子版。各生源院校要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并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后须于 2月 28 日前将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考生基本信息导入专接本报名系统。报考考生相关信息导入专接本报名系统后,考生即可登录专接本报名系统, 登录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 6 位,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密码。
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高职)学历且具有河北户籍的2020年度退役士兵,于2021年2月22日前将身份证、毕业证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佐证材料电子版以及个人联系方式发至电子邮箱hbzjbwzl@126.com。
报名时间
3月1日9 时至3月5日 17 时,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zjbks.hee.gov.cn)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选择报考专业、提交报考信息、网络缴纳考试费用,完成初次报名。初次报名结束后,有关报名信息查询、准考证打印、成绩及分数线查询、填报院校志愿等工作,均和其他考生相同,由本人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再另行通知。
录取及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有关要求,2021年专接本考试继续面向河北省具有普通专科(高职) 毕业学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初次报名结束后,由招生院校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录取比率要求,单独编制相关专业招生计划,于 6月 10 日前在报名系统公布。考试成绩及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上线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各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填报 1-5 个院校平行志愿, 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未经学校主管部门审验,自行在专接本报名系统完成初次报名的2021年应届毕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均按普通考生进行录取,不再享受计划单列、单独录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