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部分
1. 留置权与质权,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
2.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
3.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4. 表见代理的概念、特征(条件)、效力(法律后果)以及承认表见代理的效力意义
5.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联系与区别
6. 代理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7. 宣告死亡的概念、构成条件以及撤销的法律效果
8. 宣告失踪的概念、条件和法律后果
9. 要约和承诺、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0.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11.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12. 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13. 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特点。
14. 无效民事行为的认定。
15.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和认定。
16. 善意取得的概念和构成条件。
17. 占有的概念,特征和类型。
18. 不当得利概念及其构成条件
19. 无因管理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20. 合同的保全: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
21. 合同担保的种类
22. 保证的效力
23. 定金的效力
24. 合同解除的条件
25. 转移财产权的合同: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26. 夫妻财产关系
27.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28.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办法。
29.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责任
30. 物件损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