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专接本法学:民法 地役权的取得与消灭
来源:接本达人专升本 发布时间:2019-10-21 查看次数:2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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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的取得与消灭 地役权因以下原因而取得:
1、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经由设定行为取得地役权,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以合同行为设定地役权;二是单独行为,如遗嘱行为设定地役权。 2、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而取得。一是因时效而取得,仅限于继续并表现的地役权;二是因继承而取得。 地役权因以下原因而消灭:1、土地消失;2、法院宣告(因目的不能);3、约定事由发生;4、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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