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办手续
1、新生入学报到必须带专科毕业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专接本入学资格。
2、户口迁移坚持自愿原则,迁移地址为: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朝阳西大街13号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迁户学生于报到当日将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证件照2寸1张交至学校安全工作处。
3、党、团员需带党、团组织关系。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张家口地区高校考生写“中共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组织部”,非张家口地区高校考生写“中共张家口市委组织部”。
4、费用: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执行,住宿费800元/年,教材费200元,具体缴费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93号】要求,我校招生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土木工程539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539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5390元、工程管理4600元、工程造价506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390元。
另住宿费调整为500元/年,教材费用不变。
请考生与8月24日前将相关费用存至随通知书发放的建行银行卡中(存额须大于应缴款额),确保缴费一次成功,学校财务将通过银行统一划拨。
5、学校已通过省教育厅代购了公寓床上用品供学生选购,如有需要可入住后与本楼管理员联系购买。
6、考生档案经生源院校密封盖章后,由考生本人自带,入学后将档案移交给学院辅导员。
二、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8月26日 学校北门口设“专接本咨询服务处”
专接本新生严格按照上述时间报到,8月27日正常上课。因学校正值暑假期间,请新生不要提前报到,以免造成不便。如有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提前向学校请假办理手续,无故不报到的,学校将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是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冒名顶替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土木工程学院:贾绍宁老师0313-4187730 土木楼402
机械工程学院:杜林冬老师0313-4187746 机械楼301
电气工程学院:张喜梅老师0313-4187764 实验楼B405
经济管理学院:刘 静老师0313-4187776 行政楼B405
信息工程学院:秦晓慧老师0313-4187816 实验楼A203
三、其他事宜
学校地址: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学校不设接站。火车沙岭子西站下车乘坐特33路公交车到华联超市(建院站)下车,或特11路公交车世纪豪园站下车。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处